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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部发布《关于加强陆域风电、光伏发电建设项目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来源: 网络 时间:2024年11月04日 1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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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部10月17日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关于加强陆域风电、光伏发电建设项目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简称通知)意见的函,提出加强陆域风电、光伏发电建设项目全生命周期生态环境保护,扎实推进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

通知指出,开展绿色风电、绿色光伏发电专项研究。加强新模式、新业态的生态环境影响研究,提高综合开发潜能和绿色发展水平。推动绿色建设工艺、生态友好型装备、绿色复合材料大宗退役组件资源化利用以及生态系统保护修复等关键技术取得突破,减缓项目实施生态环境影响,推动循环可持续发展。

通知中,五、做好项目退役生态修复与治理。

  • 陆域风电、光伏发电项目退役拆除前,发电企业应在开展风电、光伏发电项目退役期生态环境影响论证和评估的基础上,制定专门的设施设备拆除和生态修复方案,做好拆除和生态修复工作的组织实施,确保不对生态环境造成永久性破坏。
  • 陆域风电、光伏发电建设项目组件及储能设施更新和退役产生的固体废物,应当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开展回收、利用、处置发电企业应依法承担退役设备处理责任不得擅自以填埋、丢弃等方式非法处置退役设备,不得向生活垃圾收集设施中投放工业固体废物。

  • 加大对退役风电、光伏发电建设项目组件及储能设施回收利用处置全过程环境污染防治力度严格执行退役设备无害化处置的污染控制要求,确保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减少终端固体废物带来的环境污染风险。

  • 建立健全风电、光伏循环利用产业链体系,鼓励在大型风电、光伏发电基地及周边配套建立循环利用产业园,引导退役设备就地、就近、集中拆解,支持退役设备在区域间协调利用,切实提高循环利用水平。

详情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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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和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加强陆域风电、光伏发电建设项目全生命周期生态环境保护,我部组织起草了《关于加强陆域风电、光伏发电建设项目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及其编制说明,可登录我部网站(http://www.mee.gov.cn/)“意见征集”栏目检索查阅。

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提出意见和建议。有关意见请书面反馈我部(电子版材料请同时发至联系人邮箱),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18日。

联系人:环评司 黄滨

电话:(010)65646219

传真:(010)65646186

邮箱:hpssthpc@mee.gov.cn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安门大街82号(邮编:100006)

联系人:环境工程评估中心 温静雅

电话:(010)84757017

传真:(010)84918954

邮箱:wenjy@acee.org.cn

附件:

1.征求单位意见名单

2.关于加强陆域风电、光伏发电建设项目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3.《关于加强陆域风电、光伏发电建设项目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4.征求意见反馈单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24年10月14日

(此件社会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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